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23年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的通知

2023年12月18日   点击人次: 719   

校属各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“稳就业”“保就业”决策部署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帮助用人单位培养和招聘更多实用型、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,推动高校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、人才供需有效对接,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,教育部高校学生司(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)组织实施了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。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。现将我校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申请与对接

1.高校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(https://www.ncss.cn/jyyr)“项目公布”栏目,查看企业项目详细内容。

2.根据企业项目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。

3.首次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需开通学校个人用户,开通方式:学校个人用户填写《教育部供需对接育人项目平台申报人账户开通申请表》(附件2)交至行政楼108办公室,学校在12月26日前安排专人开通个人账户。

4.注意事项:

1)个人用户需拥有已经注册完成的学信网账号,且保证填写的信息与个人学信账号保持一致。

2)招生就业处创建申请人账户后,申请人可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就业育人平台。

3)申报人需在2023年12月27日17:00前将《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3)发送至招生就业处邮箱23779528@qq.com,纸质稿交至行政楼108室。

4)《项目申请书》经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后,申请人于2023年12月31日17:00前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将项目信息及《项目申请书》 (附件3) 提交至用人单位。

二、用人单位评审

1.用人单位将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《项目申请书》进行论证评审,与评审合格的高校签定项目协议(附件4)。

2.高校申报人于2024年1月31日17:00 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平台,提交校企合作信息并上传《校企合作协议》(协议上盖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)。

三、项目立项

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对就业育人项目进行复核,公布项目立项名单。

四、项目申报相关要求

1.申报对象以辅导员、职业指导教研室教师、就业创业相关工作人员为主。

2.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独立开展项目的能力,申请的项目具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,项目参与成员应有适当职称梯度。

3.项目立项后,招生就业处将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管理,申报人根据与企业签订的项目协议内容按时完成项目结题。


联系人:招生就业处  谢红春  0731-52371588


附件:

1.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

2.教育部供需对接育人项目平台申报人账户开通申请表

3.第三期XX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

4.第三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(参考)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招生就业处

2023年12月18日